青岛市住房公积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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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提取材料

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青岛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房提取:1购买商品房:购房备案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售房单位账号,工作单位财务出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公积金提取流程:(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青岛商贷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青岛公积金如何线上提取

1、青岛公积金线上提取的流程如下:首先,职工需要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身份认证并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

2、在电脑上输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进入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右侧的个人网上营业厅进入。页面跳转以后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获取密码。

3、打开微信我钱包城市服务,就可以看到【公积金服务】,点【公积金服务】,就可以看到个人账户余额查询、预约办理等一系列服务。点【在线提取】,就可以开始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在微信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如下操作即可:1。

青岛市公积金上限

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310125元。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180元。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消息,自2021年7月1日起,青岛市对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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