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吉林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
- 2、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调多少?什么时候执行
- 3、吉林省工伤赔偿2022标准
- 4、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
- 5、吉林省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 6、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吉林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
1、法律分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本人工资。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
2、吉林省工伤八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22个月本人工资,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则为9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五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有所不同。
3、法律分析: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长春市对于工伤赔偿实行国家标准,其中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如下: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6、吉林省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1~4级的生产赔偿标准的话,它的标准是27个人的本人工资依次往下,每次减少两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调多少?什么时候执行
1、工伤待遇标准调整的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工伤人员。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确定范围。待遇标准调整涉及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四项。
2、调整待遇的范围: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已经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在调整范围。
3、目前执行的是《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是吉林省长巴音朝鲁颁布242号令,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但是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了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具体调整如下:(一)伤残津贴的调整。
4、本通知执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和确定范围。 调整和确定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14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04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94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84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74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54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907元的,再增加30元。
5、吉林省工伤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贴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其他。
6、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属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工伤赔偿2022标准
1、法律主观:工伤 误工费赔偿标准 :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 计算误工费 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调整和确定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14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04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94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84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74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54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907元的,再增加3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9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5元。
3、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个月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工伤的补偿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个月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赔偿标准的新规定 工伤赔偿的计算新标准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
七级工伤有以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来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基于个人工资水平与工伤保险基金情况计算,上限为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工伤七级赔偿2023标准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吉林省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吉林省工伤赔偿伤残金标准对应伤残等级,如果是5级伤残,则标准是18个月的工资,10级伤残对应7个月工资。伤残金计算是根据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另外,职工被评上伤残,还可以每月领取伤残津贴。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去当地的劳动局。
长春市对于工伤赔偿实行国家标准,其中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如下: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标准的10%支付,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计发。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1月18日公布的《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同时废止。此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根据本办法执行。
2、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令242号。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13年9月10日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3、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吉市政发[2O03]24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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