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迎大变化(社保迎来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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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社保变化

1、随着时代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受益人越来越多,从8月起,社保待遇又将迎来3大新调整,事关养老和医保。

2、年8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缓缴,生育保险同步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的职工医保个人缴费仍需按时缴纳,企业在缓缴期限内应继续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3、从8月1日起,福建宁德市将提升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最先,对治疗性服药基准价提升到85%,辅助服药基准价提升至75%。

4、浙江日报消息,据省人力社保厅官网7月29日发布,浙江省政府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三档平均增长11%。

5、法律分析:每年的7月份,各地区都会公布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就比如说2020年大连市社平工资已经涨到8234元,而江苏省从8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是2280元,二类地区是2070元,三类地区是1840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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